準備與姐姐續約 先整理哪些資料和日期

先分開記下合約屆滿日、逗留期限、護照到期日和回鄉安排。同一僱主續約一般可在舊合約屆滿前八週內申請,文件可以提早準備。
先確認雙方是否希望續約
打算續約,先找個時間和姐姐談清楚:大家是否願意繼續合作、家中需要她做的工作有沒有改變、會不會搬屋,以及她希望何時回鄉。不要到了合約快完,才第一次問她的打算。
雙方有意續約後,把舊合約、護照和最近的逗留資料找出來,逐項核對日期。本篇只整理同一僱主續約;轉僱或提早終止合約,要另查相應程序。
四類日期,分開記在月曆上
| 日期 | 從哪裡確認 | 要避免甚麼 |
|---|---|---|
| 舊合約屆滿日 | 雙方所持標準僱傭合約及實際生效資料 | 只憑到港月份估算 |
| 實際逗留期限 | 入境標籤(landing slip),或其後獲批延長逗留的電子簽證,所列的逗留期限 | 把合約屆滿日當逗留期限 |
| 護照到期日 | 姐姐本人有效護照;如已換發,核對新舊文件 | 以為換護照會自動延長香港逗留 |
| 回鄉及返港安排 | 雙方商量的日期、獲批文件與最終行程 | 只訂機票而未確認申請及原居地要求 |
申請續約後,也要看清楚可以留港到哪一天
入境處續約說明列明,同一僱主的續約申請一般可在舊合約屆滿前八週內提出,文件可以更早整理。這八週是接受申請的時段;遞交申請不會自動延長逗留,須留意姐姐現有獲准留港至哪一天。
實際逗留期限,看入境時獲發的入境標籤(landing slip),或其後獲批延長逗留的電子簽證所列日期。不要把入境簽證的使用有效期當成已獲准留港的期限。若之前因護照有效期較短而只獲批較短逗留,換新護照後,要另外申請延期以完成餘下合約。合約和逗留日期有差別時,把兩個日期一起記下,提早按適用程序辦理。
準備文件時,不要直接照抄上次資料
姐姐核對護照、香港身份證和最近的逗留資料;僱主整理入境處要求的住址、財政等證明。上次申請的文件可以用來核對,但如果已搬屋、姐姐的住宿或家中安排有變,就要填最新資料。
- 從入境處續約入口取得適用的表格和文件清單。
- 雙方看清新合約內容,明白並同意後才簽署。
- 向相關駐港領事館確認原居地要求,菲律賓和印尼程序分開處理。
- 保存已交申請、補交文件及結果的紀錄,獲批後再看清楚實際逗留期限。
護照及身份證由姐姐本人妥善保管。勞工處外傭專區提醒,僱主或中介不得強迫她交出個人身份證明文件。
續約回鄉,不能用去其他地方旅行代替
勞工處常見問題第 4 問說明,續約時,姐姐須在新合約生效前返回原居地放取不少於七天的有薪/無薪假期,費用由僱主支付;事先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在港延期逗留的情況除外。去其他地方旅行不能直接代替這項回鄉安排。
如未能即時回鄉,須雙方同意並向入境處申請延後,由處長考慮,一般獲批延期不超過一年。應在獲批期間內安排回鄉,並按有效文件返港;該合約期內不會再獲准進一步延期。雙方口頭同意不能代替批准,原居地出入境及海外僱工文件也要另外核對。
還有甚麼未辦妥?寫下誰跟進、何時再問
可以在月曆或手機備忘錄寫下三件事:「還欠甚麼」「由誰處理」「何時再跟進」。例如姐姐正在換護照,除了問換證進度,也要留意香港逗留期限;回鄉日期未定,就一起商量行程,預先安排她放假期間由誰照顧家人、接送小朋友和做家務。
常見問題
合約日期與逗留期限不同,應看哪個?
兩個用途不同:同一僱主續約的申請時段,按舊合約屆滿日計算;可以留港至哪一天,則看入境標籤(landing slip)或其後獲批延長逗留的電子簽證所列期限。申請和行程要同時配合兩個日期。
已換新護照,是不是不用再處理逗留期限?
換護照後仍要核對現有逗留期限。如果之前因護照有效期較短而獲批較短逗留,須申請延期以完成餘下合約;新護照本身不會延長留港期限。
雙方同意暫時不回鄉,可以直接開始新合約嗎?
延後回鄉須先申請並獲入境處批准。獲批後,才按批准的逗留期限和回鄉條件安排;雙方同意是申請的前提,不能代替批准。
資料來源
- 入境處:外籍家庭傭工服務何時可申請續約、可留港期限、護照有效期及延後回鄉安排。 · 核對:2026-10-15
- 勞工處:外傭常見問題續約回鄉不少於七天的安排、工資及預先批准的例外(第4問)。 · 核對:2026-10-15
- 勞工處:外傭專區護照、身份證等個人文件的保管。 · 核對:2026-10-15
實際要求以來源機構的最新資料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