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為甚麼重要
復電時電器可能突然啟動或產生浪湧,造成過熱、受傷或火警。
錯誤做法
停電後保留煮食、加熱或轉動電器在開機位置。
正確做法
逐一關掉危險電器,只留必要照明提示,復電後檢查才重開。
跟住做
- 先關掉煮食、熨斗、暖爐及有摩打電器。
- 如環境安全,握插頭拔除非必要設備。
- 復電後逐一檢查,再按需要重新啟動。
發生意外時
如冒煙、起火或有人觸電,先保持距離;只在安全情況下切斷電源並致電 999。傷者仍可能帶電時不要觸碰;電源已安全隔離後,按調派員指示急救,如失去反應且呼吸不正常,立即按指示開始心肺復甦。
資料來源及覆核
-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Services Department — Household electrical and gas safety guidance
資料覆核日期: 2026-09-09 -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Services Department — Household Electrical Safety Handbook
資料覆核日期: 2026-10-12 - Hong Kong Fire Services Department — Post-dispatch Advice
資料覆核日期: 2026-10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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